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小常识(二)

2025-01-23 开云登录网页平台

  凡未交存过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楼栋业主,按全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均匀建安工程造价的

  业主分户账面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余额缺乏首期交存额30%的,由市房产服务中心会同专业办理银行向业主宣布续交告诉,业主应当及时续交,累计续交至原交存规范额度。

  1.建设单位在住所主体完工后,向市房产服务中心提交有关的材料,并在修理资金办理体系树立根底信息。

  1.有物业企业服务的住所,由物业服务企业树立住所根底信息,并向业主出具经市房产服务中心审阅后的《嘉峪关市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交纳审阅表》,业主依照交存规范,一次性存入(或按月存入)专户银行并收取“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用收据”。

  2.无物业企业服务的住所,由业主委员会或地点社区树立住所根底信息,并向业主出具经市房产服务中心审阅后的《嘉峪关市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交纳审阅表》,业主依照交存规范,一次性存入(或按月存入)专户银行并收取“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专用收据”。(物业科 孙娇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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