缴纳维修基金后不见发票 业主着急
2024-01-11 新闻中心
前段时间,我们栏目报道了常州怡源物业有限公司违规代收朝阳瑞景华庭400多万元房屋公共维修基金,老板失联后巨额钱款不明去向的事。为保证资金安全,市物管中心提醒所有新交付小区业主,务必见到维修基金正式发票再交钱。但是仍有不少业主不明就里,本月初新市民王伏平位于新北区锦海星城二期的新房子交付,按要求,他向开发商交纳了房屋维修基金之后顺利进户,但却没有拿到维修基金的正式发票。这里面又出了什么样的问题呢?
6月25号,记者在锦海星城二期32幢甲单元1002室,见到了当事人王伏平。他和记者说,2012年他以5000元每平米的价格购买了这套近90平米的房子,今年6月4号,比原定计划延期了5天后,新房交付了。拿钥匙时开发商--常州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向他收取了一笔3100元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,“我交钱的时候说一个星期之后,能把维修基金的发票给我,部分业主契税的钱也是交给他们,维修基金的钱也是交给他们,但到现在这么多东西都没有下来。”
等了3个星期,开发商还是没消息,王伏平按奈不住了。他急着要给孩子报名上学,但房屋维修基金发票是业主取得产权证的一项必要条件,“人家小孩上学你能耽误吗,我说我们少住一两年无所谓,小孩上学耽误不起,我们都是为了小孩。”
为尽快拿到房屋维修基金的正式发票,王伏平多次催促新业房产公司,“他们说没有,我说没有可以,那你把我交给你的钱退给我,我把收据退给你,他们不肯,就是推诿。”
购房合同约定,房屋在交付3个月以内,应当具备办理房地产权属 证书的条件。虽然现在还没到这个期限,但是对于领证问题,小区其他业主同样充满担心。锦海星城二期共有13幢房屋,6月4号只交付了当中的11幢,还有2幢由于手续方面的原因,业主拒绝收房,“还有2幢房子手续不全,竣工备案表之类的没下来。现在就是担心房产证拿不到,整个小区除了那2幢交付不了,别的同样也办不了产权。”
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,记者来到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了解情况。工作人员说,负责人外出了联系不上,他们对此不是很清楚,“听说是下个礼拜五可以把发票全部开出来,但是这些工作是财务和老板在沟通的。如果老板今天不来,明天肯定要来上班,至于说跟他汇报了以后,他什么态度什么解决方案,我不能去控制。”
工作人员表示,负责人到公司后会给记者一个答复,但是一天之后仍没有消息。6月27号,记者再一次上门了解情况。工作人员说负责人不在现场,“发票的事我不清楚,要问负责人。”
那么业主拒绝收房的2幢住宅又是啥状况呢?工作人员说,那2幢房屋已经全部竣工,但是在办理交付手续时出了些问题,“手续好像基本差不多了,就一个证在办。反正我们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是承担,又不是不承担,如果我们违约我们赔他们违约金的,你要住也可以住,我违约金照样给你们。”
《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,开发建筑设计企业应先行交存房屋首期维修资金,显然,新业房产先收钱再换票的程序已涉嫌违规。那么这笔钱是否真如他们所说,已经交到了市物管中心呢?
市物管中心副主任尤欣说:“我们这边统计了一下,业主到我们这边窗了200多万。整个小区如果全部交付完成,应该要交600多万。”尤欣说,小区部分业主是到物管中心窗纳了这笔费用,但仍有一部分将钱交给了开发商,目前,新业房产公司仍有400多万元公共维修基金没有上交,“我们提议,已经到开发商那边交维修基金的业主,可以凭收据到开发商那退款,到我们窗口去交,这样做才能够保证立即拿到发票。第二我们也提醒广大业主,交维修基金时一定要见到正式发票,否则这笔钱可能被开发商挪用。”
市物管中心表示,他们将催促新业房产公司尽快交齐这笔费用。而根据我市有关法律法规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新建商品房前,需取得由城建部门出示的《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》。记者从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了解到,锦海新城22幢和28幢住宅,暂时还没有到他们这里办理相关手续,“因为我们现在还没有收到开发商的交付备案材料,据了解,是竣工备案表,作为一个必要条件还没取得。”
工作人员表示,新业房产公司在未取得交付使用备案通知的情况下,擅自交付锦海星城22幢和28幢属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,应立马停止并整改。新北房管部门也表示,延期交付的2幢住宅并不可能影响其它已交付住宅的领证事宜,只要符合有关法定政策,即可办理权属登记。
针对锦海星城二期后续交付、以及业主问题,我们栏目将持续关注。同时也要再次提醒广大市民,交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前必须看到正式发票;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资金安全,业主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自行交纳,目前全市共有4个窗口办理点,分别在新北区行政服务中心,市物管中心基金管理科,市房地产市场3楼,戚区房屋权属交易中心。